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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闹纠纷 依法调解促和谐

时间:2023-08-11 09:37:58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丁峰 段小龙 张凤珍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丁峰 段小龙 张凤珍)自1999年开始,邓某甲因外出务工一直将自家承包的10亩耕地交由同村村民邓某乙耕种,直到2020年同村村民邓某丙想以更高的价格租种邓某甲的耕地时,邓某甲才认真查看自己的土地确权证,且认为确权给自己的土地与自己原有土地不符,与确权给邓某乙的土地位置颠倒。邓某甲想要收回自己的土地交由邓某丙耕种,而邓某乙认为土地确权证没有错误。当邓某乙想要继续在确权给自己的耕地上耕种时,邓某甲以土地确权错误为由阻止邓某乙耕种,村里调解多次未果,导致耕地荒废到现在。7月25日,邓某甲来到山东省禹城市莒镇调委会申请调解。

  7月25日,莒镇调委会调解员收到人民调解申请后经与村里干部了解分析,该纠纷较为复杂,双方当事人均有到禹城市信访局上访,千万不能让矛盾激化。莒镇调委主任多次到村里与村干部进行沟通了解,对知情村民进行走访,但是因为邓某甲将耕地承包给邓某乙耕种已有20多年,原先分地时双方的耕地位置现已无法立刻确认,调解陷入僵局。为尽快妥善解决纠纷,不再让双方的10亩耕地继续荒废,调委会拟定了调解方案在没有更换土地确权证之前,双方先按照现有确权证进行耕种土地,互相不得干涉对方。若邓某甲能够找到确切的证据证明土地确权证存在错误,通过法定程序更改确权证后,再按照新确权证各自耕种自己的耕地。调解员反复给他们讲解法律法规和政府的规定,双方明白了道理和规定,同意在政府规定的调解范围内协商解决。在人民调解员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按照调解协议,签订协议当天,由调解员和村干部一起到地里将双方土地分开,双方表示不让耕地荒废是正确的,表示满意。

  通过调解邓某甲和邓某乙土地纠纷案,得出如下成功经验:

  1、充分了解双方真实想法及目的是调解的关键。邓某甲与邓某乙都不想让耕地继续荒废,双方均想尽快把地分开,尽快耕种

  2、在充分利用法律条文的同时也要讲求民情民意,让双方均达到满意

  任何事物产生问题都是有其主次要矛盾的,要善于抓住问题的主要方面和问题的主要矛盾。解决了主要矛盾,问题也就迎刃而解。抓住主要矛盾进行调解的方法适用的民间纠纷不仅广泛存在,而且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情况不断变化,千头万绪。这就要求调解员在调解纠纷时,要能够全面了解纠纷的情况,掌握纠纷发展变化的规律,集中精力解决主要矛盾,从面牢固把握调解工作的重点。一般而言,要顺利解决纠纷,特别是复杂的纠纷。就必须学会抓主要矛盾,突出调解工作重点的方法。当然抓住主要矛盾和解决主要矛盾,并不是忽视次要矛盾的解决。因此,调解员在解决纠纷的实际工作中,不仅要善于抓住中心,抓住关键。集中力量抓好中心工作,而且要统筹兼顾,适当安排,注意处理好其他次要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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