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张梅)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充分发挥调解优势,扎实做好劳动争议调处化解工作,及时有效解决相关纠纷,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近日,肖某向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申请,要求被申请人吴某支付其两天的工资130元。调解中心及时安排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办理,肖某向调解员诉说“我在某饭店做务员,约定好工资每月2000元,月休四天,我一天的工作量并不小,我干了十三天加两天调休,老板就应该算我十五天的工资,为什么少发我两天的工资?我被辞退时表板并没有提前通知我,而是临时决定不让我第二天上班的,老板应该补偿我一个月的工资!现在我并没有要求老板补偿,给我该得的报酬就行了。我对老板的态度表示很气愤”。为了尽快化解纠纷,调解员在接到申请后又第一时间联系被申请人问询相关情况,得到了被申请人确认意见后迅速取得整理纠纷相关材料,尽快安排双方进行现场协商。
在调解初期,某饭店负责人吴某则强烈要求申请人当面陪礼道歉并当场删掉在饭店拍的抖音,申请人却声称:你少发我两天工资,我来找你讨要,你还说我无理取闹,并且把警察也叫来了!我就是要把你的这种行为拍上抖音发到网上去,以后没人到你店里干活了!双方僵持不下。
调解员见双方当事人话不投机,为了避免矛盾激化,决定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逐一调解协商,并给双方当事人讲解了有关法律知识,对被申请人说了《劳动法》中辞退员工补偿规定。如今是法治社会,我们办什么事情都要依法办事,不能违反法律规定,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调解员同时教育肖某拍抖音发抖音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反映事情,不能以个人观点以偏概全,误导观看者或对他人造成不良影响,那样将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不当之处。愿意通过调解员依法调解解决这次劳动报酬纠纷。在调解员主持下,经过双方当事人平等自愿协商,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吴某当场现金支付肖某两天工资130元;申请人肖某当面删除在酒店拍的抖音;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点评】
此案体是一个典型的劳务纠纷,案件虽小,但不及时调处,也可能造成矛盾激化,造成不良影响。调解员通过耐心与双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申请人的想法,充分听取被申请人的意见,详细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正确运用调解技巧,耐心地对双方进行疏导,循序渐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