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陈卫峰 苏明明)2023年9月19日上午,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司法局晏河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
郑某系某学校清洁工,7月底被学校辞退,后因劳务费980元(包含7月1日至3日的工资180元和暑假生活补贴800元)没有发放,郑某不愿退回学校错发的一个月工资1850元。双方发生争执,找到司法所调解。
司法所接到案件后,立即指派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经调解员释法明理,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协议:1.郑某退回学校错发的一个月工资1850元。2.学校补发给郑某三天工资及暑期生活补贴共500元。3.双方不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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