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殷棚司法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服务群众,积极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近日,殷棚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损害赔偿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
刘某开三轮车送家人坐公交车给亲戚送板栗,因操作不当,咣当一声车子撞到胡某的大门上去了,将胡某家转闸门给撞坏了。当时胡某不在家里,他给胡某打电话,房主以为事不大,让他先去办事等她下班回来再说,后来双方因赔偿问题发生争吵引起矛盾,到司法所申请调委会调解。
调解员受理纠纷后,及时展开调查调解工作,经调查得知:在双方协商中,刘某的想法是想找人给撞坏的大门修理一下算了。胡某不愿意,说修的门不平衡没法用,让他重新换门。他们就为那个门争了起来。胡某说现在买新门两千多块钱,刘某说这门才几百块钱,胡某说这门虽说有几年时间了,如果你不把我门撞坏了我现在就不用换门,我再换门肯定得换好一点的材质的门。
调解员调查做门师傅各种门价格,得知赔偿老式门约100元一个平方,如果做新式门约150元一个平方,大概在两千块钱左右。调解员为当事人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中“侵权责任”相关规定,明确当事人责任,针对本纠纷情况建议当事人若换老式门胡某自己不拿钱,如果选择做新式门胡某拿一部分费用合适些,这样有利于问题的解决。经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依法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员意见,愿意更换一副新转闸门,矛盾化解。目前更换大门一副已安装到位,该赔偿纠纷调解协议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