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开地日也·艾比布拉)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立案庭成功调解了一件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案件,并且促成双方当场执行履行完毕,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据了解,原告麦某与被告古某于2023年8月在伽师县民政局达成协议离婚,协议上已写明有达成离婚、女儿乃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等解决方式,但麦某、古某在婚姻共同生活中,麦某以个人名义在银行贷款12万元,现麦某向法院请求与古某共同偿还此12万元银行贷款。
调解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考虑双方争议较大,一旦处理不当就会导致矛盾激化,并针对双方矛盾焦点,及时进行“背对背”调解,不仅针对麦某提出的诉求进行沟通,同时针对双方婚姻关系期间遗留的各种问题商讨解决方案。通过连续两天的调解,双方矛盾逐渐缩小,双方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即古某同意分担一半偿还银行贷款,并当天立即向银行还款6万元,本案得以解决。
伽师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