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吸附在当地,预防矛盾激化。近日,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打开双方心结,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吴某与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于2023年2月在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结婚。由于婚前双方了解不够,草率结婚,二人经常发生矛盾,加之张某明确表示自己有洁癖,婚后不愿过夫妻生活,张某先回到娘家居住,双方生活聚少离多,后来干脆在外务工不回来,婚姻名存实亡。他们婚后仅有夫妻之名,无夫妻之实,感情已彻底破裂。经过近半年的沟通,双方虽然达成离婚的共识,但对婚前的20万元彩礼如何处置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吴某来到司法所申请调解与张某离婚,并要求张某返还彩礼20余万元及精神损失费20000元。
文殊乡调委会受理此案后,调解员及时到当事人家中走访和通过手机视频了解双方婚姻形成的事实和相关事项,全面掌握实际情况,耐心劝解,双方均表示无和好可能,都同意离婚,但就彩礼问题存在分歧,张某认为订婚和结婚时给付的彩礼共20万元,自己未收到戒指,结婚的花费及结婚涉及的财物是吴某家庭添置,不应当认定为彩礼,且双方已实际生活,不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调解员通过耐心的释法析理,对合理诉求加以考量,无理要求充分释明,经多次耐心细致调解,促成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张某同意返还部分财物折合人民币160000元。双方别无纠葛,案结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