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道讯(曹军舰 通讯员 宋馨雨)近日,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联合省工商联、航海东路办事处成功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化解双方积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平舆县某建材有限公司与被告河南省某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系供货合作关系,双方于2018年10月15日签订《钢材采购合同》一份,合同约定由原告向被告供货钢材,被告依约付款,逾期则支付逾期违约金。合同履行中,双方因部分货款未支付以及相应违约金产生争议,双方僵持不下,矛盾日益加深。原告诉至管城法院要求支付货款610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鉴于双方系长期合作关系,原告提出希望法院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了解情况后,法院企业服务法律工作站工作人员联同驻院调解员邀请省工商联、航海东路办事处老师们共同参与该起纠纷的调解。大家在详细了解双方诉求和意见后,迅速厘清证据脉络和案件基本事实,一方面做好双方情绪劝导工作,另一方面向被告进行释法析理、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面临的后果,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提出优化合理的调解方案。
最终经过七轮调解,反复沟通和耐心细致地做双方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诉前调解既实质性化解当事人矛盾纠纷,又为企业节约了时间成本和诉讼成本,赢得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一纸判决从来不是法院工作的意义。成功化解矛盾,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法院工作的目标。近年来,管城法院以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为指引,不断强化诉源治理,深化诉调对接,集约调解资源,形成多元解纷合力,提升调解质效,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真正实现让正义提速,为群众、企业解忧纾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