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艾孜提艾力•拉司丁)不用花钱也能“打官司”,“唠一唠”就能解决纠纷!
诉前调解作为多元解纷工作方式之一,能够有效减少诉讼程序,节约司法资源,在化解纠纷、维护权益上成效显著,有助于从根本上实现定纷止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克孜勒苏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化解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顺利解决。
据悉,2021年12月,麦某、凯某、萨某、艾某四人一起喝酒,第二天发现麦某死亡。经公安机关认定,麦某因酗酒致身体中毒死亡。事故发生后,麦某家属向其余三人起诉至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为避免矛盾升级,积极采取“法官+村委会班子+工作组+律师”等多方联动模式,分别与当事人耐心沟通,并结合案情实际,从事故责任承担等角度释法明理,慢慢消除了双方的对立情绪。
承办法官在审查过程中,该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认为其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优先启用诉前调解程序。经过多轮调解和反复沟通协商,双方最终都做出了让步,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凯某、萨某、艾某当场向麦某家属进行了道歉,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下一步,克孜勒苏人民法庭将继续推动诉源治理各项措施落实落细,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