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红玲 蔡欣蔚)近日,河南省安阳县司法局高庄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案。
魏某清、李某军承揽孙某恩一项工程。工程已于十月完工,但孙某恩一直没有结算工程款。施工地点在安阳县高庄镇汪流屯村,魏某、李某曾向汪流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多次调解都没有成功。汪流屯村村干部建议其再到高庄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案件后,人民调解员对整个案件进行梳理,制定了周密的调解方案,采取背对背释法说理,面对面以情服人,不厌其烦地告知孙某某作为债务人理应穷尽一切办法及时结算工程款,拖欠对其没有任何好处。了解到孙某某一次性结清全部工程款确有困难,调解员又反复向魏某某、李某某做工作,让其理解对方实际困难,尽量接受分期结清工程款的方式了结此纠纷。功夫不负有心人,双方终于达成一致,孙某某当场现金支付部分工程款,承诺其余工程款于当年12月6日之前全部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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