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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岁幼童被狗咬伤 谁之责

时间:2023-11-29 09:55:10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5岁幼童逗狗被咬,责任是谁的?狗的主人认为,狗在自己关闭的厂房中并未跑出去,责任不在自己;男童的父母则认为孩子是被其未拴住的狗咬伤的,所以狗主人要承担责任……下面请看新疆泽普县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是如何确定责任的?

  【案情简介】某日,5岁的麦某在无家长陪同的情况下外出玩耍,其到被告艾某关闭大门的厂区后,发现院内饲养着狗,便从伸缩门下方钻进院内逗狗从而被咬伤。经鉴定,麦某的枕部、右耳根部及颈部软组织损伤,伤残等级为十级伤残。

  【法院审理】泽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艾某虽未将狗拴住,但其将厂区大门关闭,并在厂区大门外设有“工厂内禁止小孩子进入”的警示牌,艾某尽到了一般的注意义务,但未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孩童进入厂区,也未安装狗笼防止意外情况发生;麦某的法定监护人疏于照看麦某,未对其进行有效的日常安全教育,在麦某独自离家后未进行陪同也未及时找寻,导致此事件发生,麦某的监护人具有重大过失。综上,麦某的监护人在该案中具有重大过失,对麦某的损害承担主要责任,艾某应对麦某的损害承担次要责任。

  经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达成一致意见,因该事件产生的费用及损失由艾某承担40%,麦某的监护人承担60%,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在看到陌生动物是要与其保持距离,避免因与其玩耍而受伤,未成年人更要被重点防护,其监护人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监管,避免其受到伤害。同时,宠物主人要牵起“文明之绳”,多点规则意识,加强对饲养动物的管理,勿心存侥幸、因盲目自信导致宠物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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