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 丁峰 张风珍)山东省禹城市某镇王某和妻子李某结婚十二年,夫妻二人一直在外地打工。近日李某因家庭琐事与王某产生纠纷,李某一气之下回到老家,到当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工作人员发现李某嘴上说着离婚,眼里却有诸多不舍,法院工作人员建议其先到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小龙调解工作室”主任段小龙接到法院工作人员的电话后,和李某进行了真诚的沟通。段主任先是转移话题,和李某聊起了孩子的情况,抚平了李某的情绪。待李某的情绪稳定后,段主任耐心听取了李某的诉求。原来李某并不是真的想离婚。李某说,和王某结婚十二年,结婚以来,夫妻二人一直在外打工,钱都是自己存自己的。孩子明年9月份就要上小学了,为了让孩子得到更好的教育,李某让王某拿出存的钱,交个首付,在市里买个房子。没想到王某竟然声称没钱,李某又惊讶又气愤,当即质问王某这些年存下的钱都去哪了,王某就不吱声了。再追问下去,王某竟然甩手一巴掌打在李某脸上。李某怀疑王某挣的钱都给了婆婆,又想到自已当初不顾父母反对,嫁给了家境贫寒的王某,看中的是他的人品,这些年自己为王某生儿育女,辛苦操持,为这个家任劳任怨,没想十多年了,竟然没走进王某的心里,他把自己当外人。
了解到李某的想法,段主任首先安抚了李某的情绪,随即表示将尽快和王某沟通,听听他的想法。段主任致电王某,听说妻子李某起诉离婚,王某有点懵,当即表示马上回家。
下午,王某如期而至。为了避免二人再次起冲突,段主任把二人分开劝说。王某说李某和自己的母亲关系不和,妻子坚持买房子,名义上是为了孩子上学,实际就是不愿意和自己的父母一起生活。父母年纪大了,到了用人的时候了,作为儿子,自己不能只要自己的小家,不管父母。听了王某的倾诉之后,段主任劝他说夫妻之间本应互相尊重、坦诚相待,你应该开诚布公地和妻子谈谈,而不是逃避。
听完王某的倾诉,段主任又做起了李某思想工作。段主任认为,王某和李某夫妻二人之间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和误会。段主任问李某,你们夫妻都在外打工,一双儿女都是谁来照顾?李某说一直公公婆婆在照顾孩子。段主任随即劝道,正是老人们的无私付出,夫妻二人才能安心工作,李某应该心怀感恩,视公公婆婆为自己父母,不能因为日常生活中的小摩擦就否认公婆对家庭的贡献,有事应该多交流、多沟通,而不是胡乱猜测。看到李某态度已缓和下来,段主任随即又教育王某,夫妻之间有矛盾,做丈夫的也应该反思自己的问题,婆媳关系历来是家庭中最为敏感的关系,当婆媳发生矛盾时,丈夫应该扮演从中调和的角色。父母固然应该孝顺,妻子也是和自己同甘共苦十多年,并且要相守到老的人,难道不应该被尊重,被爱护?段主任的一番话让王某低下了头。段主任随即又把双方叫到一起,教育他们,父母就是孩子的榜样,夫妻和睦、尊老爱幼、互敬互谅,才是一个家庭给孩子最好的教育,才能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在段主任的一番劝导下,王某和李某都认识到了错误,夫妻二人当即表示,继续努力工作赚钱,一定买个大房子,和父母一起住,同心协力把日子过好。
许多夫妻往往因为一时情急起诉离婚,通过诉前调解,可以使纠纷快速高效的解决。人民调解不仅为当事人省下诉讼费用,而且避免了夫妻对峙公堂相互指责激化矛盾,对家庭成员之间的感情造成二次伤害,挽救了婚姻,也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