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段小龙 丁峰 张凤珍)“段主任,真的非常感谢你,这么多年了我心里的大石头终于可以放下来了。”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不远千里从内蒙赶至山东省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将一面写有“勤勉敬业为民解忧 法律卫士品德高尚”的锦旗送至人民调解员段小龙手中。
梁某与谢某系朋友关系,2013年初,谢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梁某借款24万元并约定利息。后经过梁某多次催讨,谢某陆续归还部分借款。但剩余5万余元借款经梁某多次催讨,谢某一直推拖不还,故梁某于2024年1月10日来到禹城市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要求谢某偿还借款5万元及利息。
基于本案涉案金额不大,且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谢某前期主动还款的态度相对比较积极,经梁某同意后,调解工作室主任段小龙决定立即着手调解解决纠纷。
段主任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认真了解事情原委后,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从情、理、法角度入手,认真细致做双方思想工作,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化解心里的“疙瘩”。经过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一致确认了还款本金、支付方式和还款时间。至此,一起长达10年的民间借贷案件得以顺利解决,昔日好友也握手言和再续多年友情。
在日常经济往来中,亲戚、朋友间的民间借贷活动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但亲戚、朋友间产生借贷纠纷,以致成诉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亲友之间借贷,出借人在考虑亲友关系的同时,也应审慎评估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个人信誉,与其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对借款本金、还款期限和利息等问题进行明确约定。就算是顾及颜面没有签订正式借款协议,也应出具借条或通过短信、微信等文字形式对款项性质予以确认,以便后期维权。法律有尺度,调解有温度。莒镇“小龙调解工作室”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诉前调解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奋力擘画新时代调解好“枫”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