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苏明明)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在诉源治理中,坚持调解优先,抓牢矛盾纠纷源头性疏导、实质性化解,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黄某某于2021年6月1日在王某经营门店购买800斤种子,共计金额64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期间,王某多次向黄某某催要欠条款未果,于是向光山县人民法院起诉依法维权,法院审查后将案件交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调解员受理案件后立即展开调解工作,从调查中得知双方因为种子出芽率低影响产量而争议不休,调解员运用情理法结合调解方法,劝说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互相换位思考,经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黄某某支付种子款5000元,协议签订后当场履行。双方甚是满意并对调解员的调解工作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