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艾合麦提·吉力力)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法顺利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帮助两个好朋友消除前嫌,重拾友情。
原告阿某与被告木某双方系多年的好朋友。2022年3月15日,双方订立供货关系,约定由阿某向木某提供棉花,并约定现货现款结算。约定达成后,阿某已约向木某提供价值85000元的棉花,但木某未向阿某支付货款。后在阿某多次催款,但木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未支付货款。无奈之下,阿某一纸诉状将木某告上法庭,要求木某支付货款85000元。
为方便当事人快速解决纠纷,维持双方之间的朋友关系,承办法官决定以和谐方式化解矛盾,一方面先安抚稳定阿某的情绪,进而从诉讼成本和时间精力上向原告权衡,劝说阿某可以做出适当让步,以达到尽早结束诉争,减少诉累;另一方面,对木某进行批评教育,并引导其换位思考,多从朋友关系的角度分析其自身的错误行为。
通过承办法的耐心细致调解,阿某与木某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调解。
今年以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卧里托格拉克人民法庭始终以推进多远矛盾化解机制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开展矛盾源头治理工作,做到解民忧、化民怨,努力将矛盾化解在法庭外,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