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刘錡)近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何某晶与杨某是多年朋友关系,杨某因手头经济困难向何某晶多次借款,共计8000元,约定借款利息1000元。后杨某未在约定时间内偿还,期间何某晶多次催要,杨某仅偿还3000元,余款5000元及约定利息1000元一直拖欠未给。该案诉诸文殊法庭后,文殊法庭将此案转到文殊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
文殊人民调委会受理此案后立即成立调解小组对此案进行调查了解,与欠款人进行电话沟通,杨某承认借款属实,但自己现在经济确实紧张,无法偿还借款。由于双方当事人是多年好友,调解员先从人情出发,再结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向杨某解释了进入诉讼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的相关后果。
经过调解员的多次沟通、法治教育和引导,杨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愿意想办法先还款一部分,之后调解员又做何某晶协调工作。双方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同意付5000元了结此事,原约定的利息作废。
此纠纷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得到了解决,双方当事人均感到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