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张国为)2024年3月,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孙铁铺司法所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陈某与曾某双方于2017年在光山县依法登记结婚,2019年生有一女,形成了幸福的三口之家。但是好景不长,陈某与曾某因二人在性格上还有不合,婚姻存续期间双方经常因琐事不断争吵,频繁的争吵给年幼的孩子带来了负面的心理影响。陈某在与曾某多次协商离婚事宜无果后,将曾某诉至法院。法院将案件委托孙铁铺司法所进行调解。
接到法院委托后,调解员多次与当事人联系,展开调解工作。调解员首先希望通过调解来缓解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让双方和好如初。通过沟通,调解员了解到曾某也认为双方感情已破裂,婚姻关系无法继续维系,并同意离婚,但在孩子抚养问题还存在争议。调解员针对双方的矛盾焦点据法说理、以情感人,以“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引导双方,本着互让互谅、相互理解的原则,在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前提下解决问题,即使不能和好,也能让双方平和的接受离婚的现实,更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更加理性而健康的面对未来的生活。最终促使双方自愿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我们结婚以后有了太多的争吵,确实是没办法在一起了,感谢调解员让我们能够以这种和平的方式分开,这对于我们双方来说都是最好的结局。”陈某对调解员如是说。
调解员通过调解既维护了当事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也充分考虑未成年子女的利益,让双方平和的分手,更加理性而健康的面对未来的生活,促进了社会和谐,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