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苏明明)近日,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孙铁铺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农民工欠薪纠纷,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2018年6月至8月期间,王某受江某雇佣,在北京市大兴区庞各庄镇、南法信工地从事电焊工的劳务,王某按约完成劳务后,结算在北京庞各庄工地合计劳务费17504元,劳务期间王某共计借支10500元,尚余劳务费7004元;在南法信工地,劳务费共计2520元,江某合计拖欠王某劳务费总金额为9524元。后经催要,江某付给王某5000元,尚拖欠4524元未支付,王某又多次催要,江某均以不正当理由一直拖延未付,王某于是到司法所申请调解。
依法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事关农民工切身利益,案涉金额虽然不高,但为了让当事人早日拿到工钱,调解员赵静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由于江某已外出务工,调解员通过电话和微信与他联系,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江某耐心讲解《民法典》、《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并严肃告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最终,江某认识到自身责任,承诺一次性支付所欠王某的劳务工资4524元。至此,该起欠薪纠纷得以及时解决。
此次调解成功不仅解决了农民工的燃眉之急,也是光山县司法局孙铁铺司法所关心关切农民合法权益保护的充分体现。下一步,孙铁铺司法所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在矛盾纠纷化解上下功夫,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努力将矛盾止于诉前、解于源头,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