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艾尔登碧丽格 巴泰)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人民法庭受理一件修理合同纠纷,吾某于2023年8月在某汽车服务会所处维修车辆产生维修费13550元,因吾某资金短缺未能当场支付,向某汽车服务会所出具欠条一份,约定年底付清。到了付款期限,吾某未付维修费,双方经多次协商未果,某汽车服务会所将吾某诉至法院。
考虑到吾某长期在外居住,为了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纠纷解决效率,和硕县人民法院塔哈其“马兰花”人民法庭决定采用多元调解平台在线调解。调解开始前,法庭干警电话指导当事人用微信小程序实名认证多元调解平台做好准备工作,调解过程中法庭干警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诉求和意见,在线视频方式向双方当事人做释法析理和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庭干警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某汽车服务会所同意吾某分期支付修理费13550元,法庭干警在线推送笔录及协议书至双方手机上签字确认,此时纠纷在线圆满化解。
在双方当事人均未到庭的情况下,通过多元调解平台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也为双方节约了时间和诉讼成本,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信息多跑路”的司法理念,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信力,为当事人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在线调解将成为未来纠纷解决的重要方式之一。今后,和硕县人民法院“马兰花”人民法庭坚持发展和探索“枫桥经验”理念,持续推广在线调解平台的运用,以“如我在诉、如我调解”的情怀,进一步做实做细能动司法,让司法更有温度和速度,让群众感受到在线调解的便利和高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