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布热比耶•阿卜杜克日木)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案件终圆满解决。
2022年10月,原告玛某向被告阿某借款5300元,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到期后,原告玛某多次催要借款无果,无奈之下,原告玛某诉至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原、被告双方本是好朋友。法官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当面调解。调解中,承办法官从双方友情基础上寻找调解的突破口。通过法官耐心仔细的调解后,被告阿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自愿还钱但手里没钱,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还清,希望玛某能给自己一段时间,等到有钱一定一次性还清。原告玛某在了解到被告阿某的难处后,也对其表示理解,最终双方对调解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并握手言和。
千金易得朋友难寻,朋友间借贷就是相互信任的体现,不要让“失信”行为伤害了彼此友情。近年来,伽师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审判工作中,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统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为群众提供优质化的司法服务,努力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