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迪丽努尔)近日,新疆岳普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法官温情调解、耐心工作下二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最近,张某就遇到了婚姻中的烦心事。2年前,张某与刘某从相识到相知,最后步入婚姻殿堂,前期的顺遂让一切都显得很美好。刘某因不喜欢做家务,每日回家就是躺着玩游戏,前期张某还因恋爱时的余温处处宽容,并对刘某好言相劝多次,可是效果并不理想。张某看到刘某一直不愿意改变,于是由相劝变成指责,慢慢演变成夫妻对骂,最终分房而睡。眼下这种情况让张某心烦意燥,张某越想越气,一纸诉状将刘某诉至岳普湖县人民法院要求离婚。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件基本情况,认为两人仍有一定感情基础,没有达到不可调和的地步。承办法官以“劝合”为目的,对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深入了解家庭情况,倾听内心感想,针对矛盾焦点展开明法理、释情理的工作。耐心向原告说明两人相遇组建家庭不易,相守更不易,婚姻不仅有爱情,更多的是柴米油盐,贵在坚守选择彼此的初心。并劝导被告改掉自身的恶习,作为男人要多承担家庭责任、多和妻子进行沟通。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被告刘某认识到自身行为不利于维系夫妻感情,感念张某在家庭中的付出,真诚向张某道歉。张某也认识到自己在生活中比较强势,言语可能刺激了丈夫,也向刘某表示要继续好好生活,张某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法官寄语
面对婚姻家庭中的矛盾纠纷,夫妻双方均应各自找准症结和学会换位思考,努力挽救和经营,共同面对解决困难,而不是一时不如意就提出离婚,婚姻不是儿戏,切勿一时冲动提出离婚。
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