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茹仙尼姑丽·马巴力夏)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满足当事人的司法需求,不断拓展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对困难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服务,着力解决弱势群体诉讼难问题,实现立案服务无死角。
近日,塔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窗口接到一位当事人电话咨询业务,经了解发现当事人去年因事故导致腿部骨折,无法到法院窗口办理相关立案业务,鉴于此情况,立案庭工作工作人员考虑到当事人行动不便,为方便其诉讼,组织立案庭干警携带立案所需各类材料主动上门,为当事人现场办理案件立案和网上缴费服务。
在当事人家中,法官为萨某讲解诉讼须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诉讼风险等相关文件,并办理了立案手续。最后,萨某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使用网上诉讼服务中心诉讼缴费功能当场缴纳诉讼费。
“感谢你们上门为我提供诉讼服务,谢谢法院便民利民的新政策和新措施!”立案手续办理完毕后,当事人萨某对塔县法院上门立案的举措表示再三感谢。
此次上门立案服务,是塔县法院将能动司法转化为实际行动的具体体现。下一步,塔县法院将继续秉承司法为民服务理念,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落实司法为民举措,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