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吾布力阿西木·图尔提)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2023年7月,图某与阿某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此后,双方因商铺内用电问题产生纠纷。经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判决阿某向图谋退还租赁款27750元,判决生效后,因阿某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原告图某想通过申请强制执行进行解决。
秉持“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办案理念,执行立案前,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经了解,申请人图某表示,租赁商铺的钱是自己从银行贷款的,已经到期了,银行每天催自己还款,而且,家中还有两个孩子生活费用需要支出。阿某则陈,商铺内不能接入三相电自己也不知道,而且也跟电力公司沟通了,无法接入,自己也没有办法。在充分了解双方当事人诉求之后,承办法官找准各方“心结”,对症下药,向被告阿某耐心释法析理,并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同时,劝导双方当时人通过换位思考的方式想问题。
最终,在承办法官耐心劝导下,被告阿某主动向原告图某退还27750元现金,至此,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