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阿依古来姆·阿卜来提)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官耐心调解下,被告当场支付原告劳务费4500元。
2023年7月,阿某在罗某的雇佣下,在英吉沙县某小区内务工,双方约定阿某每天务工费为150元,完工后罗某向阿某支付了部分劳务费,剩余4500元未支付,并出具一份欠条,后阿某多次催要,罗某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并拒绝接听阿某电话,无奈阿某将其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法官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后,认为该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适宜调解。法官通过电话与被告罗某联系,但被告罗某手机无法接通,考虑关系到农民工薪酬问题,随即,安排工作人员在其所住地找到罗某并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被告罗某表示同意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在充分听取原、被告双方意见后,围绕双方争议焦点从法律角度详细释法明理,从情理角度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同时,向被告释明这笔钱是农民工的工资,欠款能否及时到位直接关系着农民工及其家庭的正常生活,并告知其拖欠劳务费应当承担的相关法律后果。通过法官晓以法,明以理,动以情的耐心劝导,最终被告罗某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付清4500元劳务费,至此,该起案件得到了圆满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