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古再丽阿依·阿卜来提)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不到一天化解矛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年5月,乌某在阿某承包的工地上使用其装载机提供劳务64天,双方约定一天的劳务费700元,完工结束后经结算,乌某的劳务费合计45300元,后阿某支付乌某20000元,剩余25300元劳务费至今未支付。乌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之后,法官立即与当事人沟通,组织双方调解。
调解现场,原告乌某表示劳务款已经拖欠3年了,一家老小的生活开支都靠自己支撑,要求被告立即支付。被告认可欠付原告劳务款的事实,但是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希望原告能够宽限履行期,双方就履行时间始终不能协商一致。
后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相互理解,最终,双方就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意见后,当场签署调解协议。本案矛盾一日之内化解,在高效的同时,既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又缓解了被告的资金压力,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长期以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和体现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