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海热妮古丽·图尔贡)“你们双方离婚了,孩子的心灵已经受到了创伤,作为父母,不应该多替孩子着想吗?不应该多关心关心孩子,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吗?”
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成功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阿某和祖某婚后育有一子艾某,后因双方感情不和,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艾某随母亲祖某生活,阿某自2019年8月起每月支付300元抚养费至艾某年满十八周岁。后阿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无奈之下祖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过程中,法官了解到阿某与祖某离婚后,阿某多次无故前往祖某家中闹事,双方经常因探视孩子和支付抚养费问题发生矛盾。祖某称,阿某三番五次找自己麻烦,而且有时候还当着孩子面大声吵闹。阿某则表示,每次去探望孩子时,祖某总是找理由拒绝。
考虑到案件关系到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能一执了之,便对当事人进行了“灵魂三问”,“作为父母,不应该多替孩子着想吗?你们考虑过孩子的感受吗?如果你们是孩子,你们希望自己有这样的父母吗?”;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灵魂三问”后,又多次与阿某、祖某单方面联系,向阿某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后果,并从情、理、法的角度引导祖某放下心中芥蒂,配合阿某履行探视权。
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解,双方打开心结,阿某主动筹集资金一次性支付抚养费1680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表示在今后将多为孩子考虑,让孩子健康快乐的长大成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