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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间摔伤起争议 情理调解化纠纷

时间:2024-05-31 10:58:48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李乃栋 苏明明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苏明明)2024年5月23日,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徐荣艳成功调处一起学生在假期培训期间不慎意外摔伤引起的赔偿纠纷,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2023年7月,吴某某为女儿小卉报名参加了一个暑假培训班,某日上午11:30时左右,小卉在课间活动时,在健身器材上不慎摔伤,伤后立即送往医院检查治疗,医生诊断为肱骨颈骨骨折,并作了相应的治疗处理。吴某某又带着女儿去武汉同济医院再次做检查,经主治医生再次诊断后才放心,按照医嘱回家修养恢复。

  培训班负责人余某为了表示诚意,亲自到吴某某家庭看望,还送出了4000元现金作为补偿,还提出给小卉免费补课一年的承诺,吴某某便没有对此事过多计较。

  2024年5月,吴某某联系余某今年暑假补课事宜,余某以自己因身体不适不能继续办班为由,加以拒绝。吴某某认为余某不守信用,受到了欺骗,女儿受伤一事涌上心头,于是以微信方式要求余某一次性支付3万元作为补偿,余某拉黑了吴某某的电话,删除了微信。吴某某就此赔偿纠纷向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员徐荣艳受理纠纷后立即展开调查和调解,分别约见双方当事人了解事情的全部经过,经了解,案情明了,双方均无夸大和隐瞒。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找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吴某某认为,女儿在培训班受伤监护有责任,应当给予赔偿;余某认为,女孩课间休息自由活动时摔伤属自己有过错。调解员先采取了背靠背调解法,一对一讲法说理,阐明在这该纠纷中各自应承担的责任,然后采用换位思考法,陈述双方的情义,使双方达到相互理解,同时调解员运用法理情结合调解方法,使双方打开心结,达到相互谅解。

  通过几个小时的面对面耐心调解,最终双方自愿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余某除之前支付4000元之外再一次性赔偿吴某某医疗费、抚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6000元,调解协议签订后,余某现场通过支付宝转账履行了协议内容。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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