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阿依古来姆·阿卜来提)“四年多了,来来回回不知道跑多少趟没要到钱,到法院半天时间让我拿到了,真是太感谢了”。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获得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2019年4月份,家住新疆伊犁的李某踏上了前往新疆喀什英吉沙县务工的路上,在此期间,李某在包工头刘某承包的工地干活,二人关系相处也很融洽。8月份的一天,刘某找到李某称,因为手头紧张,急需用钱,希望李某能帮助自己缓解困难,并承诺很快就还钱,随后,李某将自己身上仅有的29754元借给刘某,刘某当场出具欠条一份。
后来,因为工程完工,李某便回到伊犁,但是,刘某却一直没有提起还钱的事,李某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刘某均无果,为了要回自己的钱,李某还几次从伊犁跑到英吉沙县找刘某索要,也遭到拒绝,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提交了起诉状。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查阅案卷,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同时,考虑到李某从伊犁大老远跑来,实属不易。为快速、高效解决纠纷,随即,法官联系被告刘某,刘某对借钱一事表示认可,并称近几年包工程亏损,才导致无力偿还,并非有意躲避。调解过程中,法官找准双方争议点,耐心释法析理,并告知刘某,李某是因为处于信任才向其借钱,帮其走出困境,不能过河拆桥,同时,也劝导李某希望能换位思考。最终,在法官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当场给李某转账2千元,剩余的分三期付清,双方均无异议,案件圆满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