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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起矛盾 人民调解来帮忙

时间:2024-06-28 09:39:25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李乃栋 胡荣超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胡荣超)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女双方恋爱关系基本确定后,按照当地风俗,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财物,表示其欲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但由于某些原因,未结成婚姻或者短期内婚姻破裂,婚前彩礼到底返还与否,返还多少,极易引发纠纷。

  近期,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文殊司法所就处理了这样一起纠纷。今年三月初,申请人仲某经人介绍与被申请人桂某相识,之后在仲某家中举行婚礼,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两人同居后,才发现性格不合,难以进行沟通。桂某自今年6月份回娘家之后一直不愿意再和仲某来往生活。仲某想解除婚约,并退还彩礼35000元。桂某父母答应解除婚约,但彩礼不愿意返还给男方。仲某无奈,只能向文殊司法所求助,通过人民调解解决问题。

  根据《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文殊司法所调解员受理此案后,先与双方进行沟通,了解案情,并多次将法律相关规定掰开揉碎与桂某父母进行解释,说明了诉讼方面的诉累和败诉的后果,桂某父母才松口,答应返还一部分彩礼。2024年6月25日,文殊调委会将双方当事人召集到所,分别商谈彩礼返还的流程、数量,经过几个小时的协商,桂某父母愿意偿还部分彩礼30000元,当场兑现。至此,该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下一步,文殊司法所将继续推进多元调解机制,加强宣传引导,依法治理彩礼问题,倡导婚嫁新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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