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潘婷婷)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网上分期付款购买商品已经成为当代年轻人常用的消费方式。近日,新疆莎车县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快速处理了两起分期付款买卖合同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案情回顾
被告阿某、古某分别于2019年6月、2023年11月在原告处以分期付款方式购买了一部vivox27手机、华为畅享9e手机。约定了购机总价分别为4499元(首付500元)、2400元(首付0元),共分12期和6期,每期还333.32元和400元,原告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而两被告未能向原告按期还款,经原告多次催要,两被告以各种理由拖延至今,原告为维护其合法权益遂将上述两被告起诉至法院,要求阿某、古某支付剩余购机款及利息。
法院调解
承办法官在接到案件后,认为该两起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小,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将两被告叫至法院进行了调解,从法理情理多方面对两案被告做思想工作,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对分期付款的义务释法明理,最终两案被告均同意支付剩余购机款,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自愿放弃了利息主张。至此,两起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止步诉前。
案件结束后,原告第一时间为莎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及案件承办法官送上两面 “清正廉洁,公正执法”、“人民法院为人民,人民满意好法官”的锦旗,并向承办法官表示了衷心感谢。
“小案”不可小看,每一起案件都连着民心,小案办理需要效果与效率并存才能够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诉求。下一步,莎车县人民法院将继续贯彻“小案不小办”的司法理念,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延伸审判职能,提高调解质效,督促当事人自觉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法官提醒
购买商品前应当理性思考、谨慎消费、量力而行,选择适合自己的商品。同时,要结合自身的还款能力对分期金额、利率、期限等进行合理考量并定期还款,避免因未及时还款而导致的高额利息及失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