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朵朵布比·阿布都买买提)近日,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县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冻结,顺利执结一起租赁纠纷案件,被执行人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履行还款义务。
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王某未按照调解书内容履行义务,经张某多次向王某索要,王某以各种理由予以推脱,张某无奈之下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王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还款。王某执意称自己没钱执行,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对王某名下的财产进行了全面查控,并依法冻结。当王某发现其名下账户被司法冻结后,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并向法院提交解冻申请。在通过法官一番释法析理后,被执行人王某当即还款,该案顺利执结。
该案从申请执行立案到结案仅用两天时间,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