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马莉)2022年10月,被告赵某从原告刘某处借款4500元,并写下欠条,约定2023年9月初还齐。直到今年4月被告赵某共支付了2500元欠款,仍欠款2000元未支付,后经原告刘某多次催要,剩余欠款一直推脱未付,遂将被告诉至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
和硕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官考虑到原告提起诉定是积怨已久,如不妥善处理,很可能导致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多年邻里情毁于一旦。为了从源头化解矛盾,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速裁法官决定上门调解为当事人提供矛盾化解一站式服务。在调解过程中,速裁法官结合原被告的实际情况分别与双方沟通,重点向被告进行释法析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在速裁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协议和解,化干戈为玉帛,被告向原告致歉并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欠款本金及利息。
诉前调解不仅是一种高效化解纠纷的方式,也是修复邻里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一环。下一步和硕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发挥诉前调解优势,减轻群众诉累,为群众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