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古丽排热扎提·托合提)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供用水合同纠纷的案件。
据了解,被告库某与阿某均为英吉沙县某乡镇种植大户,库某因长期拖欠2021年水费36681.93元,阿某长期拖欠2022年水费10761.58元。经水管站多次催缴和镇、村多次调解,二人仍拒绝缴纳水费,遂原告向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法官依法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案事实清楚,争议焦点明确,双方具有调解的可能,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调解中,原告表示多次催促二人缴纳水费均无果,被告二人均承认欠费事实,表示近几年由于市场行情不好,几乎没有收入,无法一次性支付全部水费。
在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后,法官找准切入点,向其二人积极释法明理,告诉二人按时缴纳水费是每一位用户的义务,同时也指明拒不缴纳水费所带来的法律后果。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协议。被告库某、阿某当场分别支付1000元、2000元,剩余欠款将分期履行完毕,并承诺今后会按时缴纳水费。至此,案件圆满结束。
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了双方之间的纠纷,也维护了供水秩序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彰显了该院在处理案件中的公正、高效和人性化的原则。今后,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