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快速执结了一起关于抚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利用三个小时时间,成功把拖了三年的抚养费一次性执行到位。
麦某的父母阿某、麦某因感情不和于2021年8月16日调解离婚,调解约定麦某随母亲麦某生活,父亲阿某每个月支付抚养费200元。离婚后双方又重新组建了新的家庭,阿某又长期在外打工,很少探望孩子,阿某要求见孩子时,麦某以阿某没有按时付抚养费为由不让父女见面,因父母双方心中的矛盾未化解,孩子的抚养费一直未得到保障,于是麦某诉至法院,要求强制执行累计抚养费6800元。
因该案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泽普县人民法院法官执行立案后,本着快速解决纠纷的理念,承办法官立即通过电话联系了被告阿某。接到法院电话的阿某表现的十分暴躁,表示自己一直都没见过孩子,不可能付抚养费,也不愿意配合法院的工作。
承办法官继续给阿某打电话,本着一切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便采取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对其进行调解,一方面给阿某做思想工作,另一方面告知其不履行抚养费义务的法律后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在法律的威严下和情理的感化中,阿某终于认识到孩子正处于成长的关键期,作为父亲应该多关心孩子。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确定了今后的抚养费支付、父女见面的时间。挂断电话后,阿某一次性付清了拖欠的抚养费,该案得以迅速执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