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在炎热的夏天,田地里金色麦秆打包的景象,定格成一幅幅美丽的画卷,然而艾某、木某二人愁眉苦脸地走进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奎依巴格人民法庭,请求法官帮忙解决他们与苏某之间因麦草收割、买卖引起纠纷。
【基本案情】2024年6月,原告艾某、木某与被告苏某签订麦草收购协议,约定苏某将其300亩麦草以55元/亩的价格卖给艾某、木某,艾某、木某负责为苏某收割小麦并对麦草进行打包装车,艾某、木某预先按50元/亩支付麦草收购费用,剩余费用待麦草全部拉走后支付。合同履行过程中,苏某以艾某、木某收割过程中造成麦子损失减产为由,阻止装麦草的车辆离开,双方经司法所、派出所、村委会等部门多次调解均未达成一致意见,装运麦草的车辆停滞两天,导致艾某、木某产生损失,艾某、木某口头起诉至泽普县人民法院奎依巴格人民法庭。
承办法官听取原告口头诉求后认为本案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不能简单地“坐堂问案”,需要进行“现场勘探+实地调解”,遂到田间地头了解案情,同时联系当地司法所及村委会相关人员到场,组织双方在现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深入分析了当事人的诉求,准求把握双方争议焦点,为当事人权衡利弊,给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说理,综合运用“面对面”“背对背”等调解方式,情理法相结合,耐心细致的对双方进行劝解,引导双方将心比心,换位思考,各退一步,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苏某让艾某、木某将打包好的麦草拉走,艾某、木某给苏某支付3000元补偿款,双方当场履行义务,该起纠纷得以快速化解。
巡回审判是泽普法院的便民利民措施之一,该院始终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以案释法的作用,积极总结巡回审判经验,将经验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并深入贯彻司法为民理念。巡回审判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又能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让人民群众了解法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
今后,泽普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为当事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同时,在巡回审判的道路上,始终不忘初心,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便民作用,为泽普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