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 苏明明)8月16日下午,河南省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光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转来的案件,朱某申请调解某餐饮公司拒不支付其8月份半个月工资。
工作人员一边安抚朱某的情绪,一边详细询问事情的来龙去脉。经了解,朱某一直在某餐饮公司上班,8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右手烫伤,需要休养。朱某跟负责人协商休假一段时间,负责人以生意忙缺人手为由未批假,朱某遂提出离职,负责人告知其如果离职,扣除半个月工资,双方产生纠纷。了解情况后,劳动争议调委会调解员张梅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餐饮店负责人,询问具体原因,并深入浅出地讲解了相关劳动法规,以案说法,让在线调解成为了一场生动的“普法课堂”。餐饮店负责人表示,他并非恶意拖欠,确实生意忙缺人手,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再三感激调解员的热情普法,通过这个小事,让他学到了很多劳动法规,以后一定会规范用工。通话结束后,负责人立即通过微信转账,结清了朱某的8月份工资1260元。人民调解在化解纠纷过程中具有形式多样、简便快捷特点,该纠纷能够在1个小时内妥善化解,得益于调解员能够耐心倾听当事人诉求,全面掌握纠纷情况,运用专业的调解和法律知识去剖析原因,找出化解矛盾的方法。朱某对调解员的高效调解赞不绝口,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