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李乃栋)河南省光山县司法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优势,有效将问题解决在诉前,促进了诉源治理开展,优化了营商环境,助力了平安建设。
2024年8月,光山县某物业公司向法院起诉业主拖欠物业费,法院审查后转县人民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开始打电话给被申请人,被申请人一直不接,某物业公司也认为该被申请人是最难缠的业主,根本没报调解成功的希望。调解员坚持不懈,通过二十天的沟通,说法析理,被申请人于近日主动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业费,公司负责人办理了结案手续,对调解员的工作很满意,表示今后有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就第一时间请他们帮助化解。
光山县人民调解中心诉前调解工作室在调解另外一个物业服务纠纷中,业主因为对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不满意而拖欠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的物业费,调解员一方面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物业服务的相关规定,一方面将问题反馈给物业公司,加强双方有效沟通,改进措施,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支付了物业服务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