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古丽排热扎提·托合提)近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萨罕人民法庭调解了一起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案件,成功化解双方当事人矛盾,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23年6月,被告某公司将一建设项目工程交由原告某设计公司进行设计,包括厂房和消防水池,面积3279.32平方米,双方约定设计费用60724元,分两次支付完毕,50%设计费于签订合同之后7日内支付,剩余50%于完成施工图审查时支付。签订合同之后,原告某设计公司按照合同义务完成设计,并通过审查后取得相关合格证书。原告某设计公司在完成合同上的设计义务后,被告某公司却未按照合同约定义务支付设计费,无奈之下,该设计公司起诉至萨罕人民法庭。
案件受理后,法官仔细审查案件材料,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焦点明确,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法官找准切入点,积极释法明理,并告知某公司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在法官不懈努力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一致协议,被告某公司当场向原告某设计公司支付50000元,案件圆满结束。
下一步,萨罕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加强诉前调解前端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力量,尽最大努力化解纠纷,为当事人解困,让当事人少忧,真正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