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丽蓉)在当今信息爆炸的时代,互联网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思想的重要平台。然而,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不当的信息传播不仅会破坏网络生态,更可能触犯法律红线,给个人和社会带来严重的后果。近期,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涉及通过即时通讯软件QQ传播淫秽物品的案例,不仅凸显了网络法治教育的必要性,也为公众敲响了警钟。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9月16日,被告人艾某使用手机QQ账号免费向8名QQ好友总共转播2549部淫秽物品。
泽普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艾某无视国法,通过QQ社交平台向他人传播2549份淫秽物品视频文件,其行为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应依法对其进行处罚。被告人阿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二百零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处被告人艾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传播淫秽物品罪,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官提醒】
传播淫秽视频的行为,无论是否以盈利为目的,无论以何种形式传播,都是法律所不容许的。免费分享并不意味着行为的合法性,传播淫秽物品会对社会造成不良影响,不仅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更触犯了刑法,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自觉抵制不良信息,不参与、不传播任何违法和不良内容。对于网络上的各种信息,要始终保持警惕,严守法律底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一位网民都应当成为遵守法律、维护网络环境的责任人,共同营造一个清朗的网络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