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开地日也·艾比布拉)粮食是百姓的命根子,是农民重要的经济来源,但辛苦耕种收获的粮食被买方收购后,却迟迟收不到应得的卖粮款,此乃农民最担忧的大事。近日,新疆伽师县人民法院走进该县江巴孜乡布鲁格其村成功解决了涉及拖欠30多名农民粮食款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2年6月中旬,伽师县江巴孜布鲁格其村的30多名农民与本村面粉厂取得联系后,将自家的小麦出售给此面粉厂。双方约定先由面粉厂将小麦拉走,面粉厂承诺一周内结清小麦款,两年以来农户多次要货款,但是面粉厂的老板以各种借口拖欠粮食款,于是30多名农民诉至法院,请求申请解决。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立即前往村委会解决农民的诉求,经法官耐心的释法说理,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协议,即面粉厂分期偿还共计20余万元粮食款。至此涉拖欠粮食款涉及30多名农民的买卖合同纠纷圆满解决。
下一步,伽师县人民法院将积极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拓宽联动调解渠道,融合“法理+情理”高效化解矛盾解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纠纷解决在诉前、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