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张丽蓉)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激增,考取驾照成为许多人生活中重要的一环。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获取驾照的心理,编造各种谎言实施诈骗,严重侵害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也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代办驾驶证的诈骗案。
基本案情
某次闲聊中,肖某得知罗某和凯某没时间考取机动车驾驶资格证,称其可以找人代办,只需参加科目一、科目四,提供相关报考资料就可以办理。肖某通过言语诈骗方式,收取罗某和凯某六千余元费用。
经公安机关侦查,肖某通过诈骗方式获取的六千余元费用全部用于个人挥霍。
法院判决
经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有能力办理机动车驾驶证,骗取被害人钱财,导致被害人财产损失六千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构成诈骗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官提醒
驾驶证是国家法律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必须持有的证件,其取得必须通过正规渠道,参加并通过车管部门统一组织的考试。任何声称可以通过非正规途径快速办理驾照的广告或承诺,都是不可信的。
购买驾驶证、找人代考等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严重危害公共交通安全。驾驶是一项技能,必须通过学习和实践来掌握。广大公众应增强法律意识,自觉抵制非法办证行为。报考驾照应选择有资质的正规驾校,通过正规渠道报名和考试。在报名前,应仔细核实驾校的资质和信誉,避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