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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车祸遇困境 法援伸手显温情

时间:2025-01-14 10:35:38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贾迎迎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贾迎迎)近日,山东省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办结了一起老年人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援助案件,帮受援人挽回各项损失赔偿57万余元。

  2022年3月底,吴某和往常一样驾驶电动三轮车接小孙子放学,在禹城市某中学门口左转弯时,与沿道路由南向北行驶赵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该事故致使吴某受伤,吴某的孙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吴某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吴某孙子无责任。吴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救治,由于吴某年过六旬,身体状态不佳,受伤较重,先后住院5次共221天,双方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无奈,吴某来到禹城市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法律援助中心详细了解案情和吴某的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为确保案件办理效果,指派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王金雷律师、杨淑翠两位律师承办此案。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迅速进入案件办理状态,一方面安抚吴某及家人的情绪;另一方面详细了解案情,尽快搜集案件证据、确定案件代理方案,代理吴某向禹城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吴某伤情严重,承办律师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其伤残等级、护理期及护理人数、营养期进行鉴定。经鉴定机构鉴定吴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处七级伤残,两处九级伤残;并确定吴某护理期、营养期及护理人数。承办律师帮吴某变更诉讼请求,请求赵某及车辆投保保险公司赔偿宋某残疾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鉴定费等各项损失赔偿72万余元,并积极准备证据,为庭审做充足的准备。在庭审中,代理律师据理力争,对对方主张进行有理有利的分析辩驳,最终法院采纳了承办律师代理意见。本案经禹城市人民法院审理,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吴某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57万余元,切实维护了老年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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