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热依汉古丽·如则)“没想到在法院的调解下,这么快帮我们解决了问题。” 3月20日,新疆英吉沙县人民法院乔勒潘人民法庭调解室,一场紧张的合伙协议纠纷案件,通过府院联动调解迎来了令人满意的结果。9名村民与某公司下属的养殖合作社之间的矛盾在此得到了妥善解决,为双方都挽回了损失,也为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注入了一剂强心针。
2022年3月,英吉沙县某村9名村民先后贷款出资与某公司下属的一养殖合作社合伙经营养殖,并分别签订合同,约定按照出资金额比例的10%分配利润,合同约定期限内若出现亏损,该公司下属的合作社将承担全部责任。起初,合作社运营正常,效益甚好,9名村民均拿到了相应的分红。后来,由于市场变化和经营管理等方面的原因,合作社经营亏损,9名村民因无力偿还贷款,双方在合伙协议的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严重分歧,导致纠纷不断升级,甚至面临对簿公堂的局面。
和解当天,乔勒潘人民法庭联合当地政府、村委会启动 “立案 + 调解” 双轨机制,首先,当地政府、辖区村委会发挥 “人熟地熟” 优势,对潜在矛盾进行动态排查,就双方合伙经过予以还原,打消原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顾虑。接着,法官将案件重点转移至双方之间的争议上来,一方面深入了解双方的诉求和利益关切,耐心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与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耐心劝解,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另一方面结合《民法典》合伙合同相关规定为出发点,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最终,通过各方共同探讨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养殖合作社“阶梯式”退还9名村民贷款出资的本金。涉及9起合伙纠纷案件的顺利调解,不仅缓解了该养殖合作社的经济压力,同时也维护了9名村民的合法权益。
此次府院联动创新实践,不仅减少了诉讼案件的增量,也提高了纠纷解决的效率,实现了矛盾纠纷源头治理的双赢的局面。下一步,英吉沙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完善府院协同机制,打造 "枫桥经验" 升级版,以应对群众日益多元化的解纷需求,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