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霞)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积极转变工作思路,鼓励法官走出法庭,深入田间地头查明案情,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
近日,和硕县塔哈其镇两名村民因土地转让产生纠纷,双方多次发生争执,最终起诉至和硕县人民法院,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双方律师对土地具体情况并不详尽,法官遂利用周末休息时间,前往争议土地实地查看引发纠纷具体原因。
在现场,法官根据案涉土地绘制了平面图,了解了周围土地种植情况,找到了矛盾的症结所在。随后,法官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出发,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调解,通过讲法律、摆事实、明道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以邻里和睦为重。
在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双方的态度有所缓和,最终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说:“没想到法官能够走下法台,为了我们的事情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专门来到地里给我们解决纠纷,我们还有什么不能协商的。”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和硕县人民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生动缩影,法官们走出庄严的法庭,奔赴矛盾发生的第一现场,既查明了案件的事实,提高了调解的针对性和成功率,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向周边的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下一步,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创新司法服务方式,让矛盾纠纷得到实质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为社会的和谐稳定稳定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