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乌日鸿)近日,新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及时为农民工讨回薪资,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力度与温度。
原告李某等数名农民工于2023年受雇于被告张某,在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从事劳务工作。工程结束后,张某却以各种理由拖欠艾某等人劳务报酬共计3万余元。李某等人多次催讨无果,无奈之下向和硕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支付所拖欠的劳务费用,但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未履行支付义务,案件遂进入执行程序。
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法官迅速展开调查,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进行全面查询,并多次与张某取得联系,督促其履行法律义务。起初,张某态度消极,试图逃避执行。执行法官一方面向其阐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另一方面依法对其名下部分财产采取了查封、冻结措施。
面对法律的威严,张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配合执行工作,并于近日将全部拖欠的劳务费用支付到位。至此,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不仅体现了和硕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也展现了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在今后的工作中,和硕县人民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宗旨,加大执行力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