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人员查询
食品安全与法律专刊唯一官方网站
站内搜索:

最新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观察

【以案释法】微信群里莫“乱发” 淫秽视频触刑罚

时间:2026-03-09 13:34:38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蒋梦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通讯员 蒋梦)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人们只需动动手指,就可以轻松分享文字、图片及视频,然而有人却利用网络动起歪心思,近日,新疆泽普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高某犯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

  【案情简介】

  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被告人高某使用微信向微信好友22人传播淫秽视频414部,同时在群成员235人的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2部,在群成员39人的微信群传播淫秽视频1部。经鉴定,上述视频均为色情、淫秽内容。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传播淫秽视频,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被告人高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有一定的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经过对被告人高某进行社会调查,其具备社区矫正条件,可对其适用缓刑。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法官说法】

  互联网并非法外之地,我们在享受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应该规范自身行为,遵守法律法规底线,对于淫秽、低俗等电子信息应当做到不点击、不下载、不传播,自觉抵制网络糟粕,携手营造风清气正、文明向善的网络生态,让网络空间真正成为晴朗、安全、充满正能量的公共空间。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推荐资讯
聚焦特色种植促增收 人大调研育苗基地赋能春耕生产
聚焦特色种植促增收 人
酒泉高速交警大队:藏蓝映芳华慰问暖警心
酒泉高速交警大队:藏
绽放巾帼风采 建功美丽温宿
绽放巾帼风采 建功美丽
光山县司法局走进幼儿园开展“开学第一课”
光山县司法局走进幼儿
相关文章
    无相关信息
栏目更新
栏目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