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荆雪倩) 今年以来,山东省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做好路政宣传工作,群众爱路护路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
为继续做好公路安全保护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爱路护路的意识,为公路安全保护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围绕“规范执法、服务为民”的活动主题,以全国“路政宣传月”活动为载体,在辖区中心路段、城区进出口、昌乐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门口、路政大厅、公路站和公路沿线的乡镇、企业、校园、社区等位置悬挂标语30余幅;出动宣传车15台次,在县境内干线公路上循环播放《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依托青银高速12号口设立宣传点和咨询服务台,向过往车辆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认真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个,受到上级领导的高度赞誉。通过开展宣传活动,让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公路、爱护公路、关心公路、支持公路,为今后公路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