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刘金荣 刘国玉 董春凤)2月9日晚7时整,本应早就黑暗静寂的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却有一处房间灯光明亮,而且不时传出不清晰但明显激烈的讨论声。这里是黑龙江省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此时在这个能容纳近二百人的会议室中却分散坐着该院的7名检委会委员及5.31办案组3名成员。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他们正在检察长陈忠慧主持下对办案期限即将届满的5.31涉黑案件,召开提起公诉前的最后一次检委会。
疫情防控时期,安达市人民检察院案件办理工作却一刻都不曾懈怠。检察长陈忠慧提出防疫办公两不误的工作要求,一边部署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边亲自坐镇指挥并参加到办理5.31涉黑专案当中。经过专案组全体办案人员夜以继日的加班加点,5.31涉黑专案也终于在办案期限届满前再经最后一次检委会把关研判之后便可依法移送到法院,这也预示着该案在安达市人民检察院即将圆满收关。
那么如何在疫情防控时期既要贯彻落实不开展聚集性活动和少开会的防控工作要求,同时又能兼顾必须的办案需要?陈忠慧检察长与办公室佟加云主任反复探讨商议之后决定在院多功能会议室召开这次检委会。会议室经过全面消毒后,由本院技术人员协助案件承办的检察官将要汇报的材料拷入笔记本电脑并链接到主席台后的显示屏,案件汇报人通过显示屏进行汇报演示。所有参会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每人之间间隔2米以上距离在不同位置分散落座。空旷的会议室,极大满足了分散、不聚集的疫情防控要求,避免了检委会在必须召开的前提下采取网络视频形式出现泄密、网络不畅造成会议中断的问题,保证了检委会委员更能直观听取案件情况汇报,同时,现场讨论更有利于激发检委会委员发言积极性,从而保障了5.31涉黑专案检委会议事决策的质量和效率。历时3个多小时,5.31涉黑专案经过汇报、讨论发言、总结、形成最终意见等环节,在紧张而激烈的氛围中结束。
安达市人民检察院5.31涉黑专案检委会就是在全面开展疫情防控这样一个非常时期,采取特殊方式召开的一次与众不同而又具有特殊意义的一次会议。安达检察院为在特殊时期必须召开会议但又不宜采取网络视频的方式召开时,提供了又一个可借鉴的召开会议的方式方法。“防疫办公两不误”的工作要求在安达检察院再次得到了有效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