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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区“五突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

时间:2020-03-04 14:16:03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  肖雪

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肖雪)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以来,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区各镇(街道)、各部门(单位),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创新宣传载体和宣传方式,突出重点开展法治宣传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行政法规。联系实际大力宣传省市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的公告,向人民群众讲清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服从、不配合或者拒绝执行政府有关决定、命令或者措施等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是突出宣传《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重点宣传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党和政府制定的疫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及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以及在应急处置中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三是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重点宣传利用疫情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大力宣传消费者如何加强自我保护,维护切身利益,不断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履行起监督、检举违法行为的社会责任。

四是突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重点宣传保护野生动物的重要意义,切实讲清非法捕猎、驯养、收购、运输、经营野生动物及产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是突出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和《刑法》中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所涉及的相关罪名,重点宣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非法经营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情信息罪、寻衅滋事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传染病防治失职罪、妨害公务罪、玩忽职守罪等疫情灾害期间涉及的罪名。

接下来,南溪区将进一步统筹法治资源,强化法治举措,加强法治宣传力度,为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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