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 为了防范合同风险、减少合同纠纷,保障财政资金安全和公共资源、公共资产的有效利用,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多措并举,不断加强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深入推进了法治政府建设。
领导重视, 配齐配强人员。法制办配备7名公职律师,其中专门负责合法性审核公职律师3名。一年来,先后4次组织合法性审核人员到外地考察学习重大行政决策、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3次到西南政法大学等大学进行脱产学习。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查人员业务能力。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政府合同审查流程。根据本区实际,先后出台了《东营市垦利区政府政府合同审查程序》、《东营市垦利区政府合同审查办法》等十项政府合同、重大行政决策审查制度,明确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的范围、原则、提报材料和审查流程,规定非经司法局合法审核机构审核通过的合同,牵头部门不得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不得与对方签订,违反规定者,根据造成的影响及后果,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充分发挥社会律师、专家学者的作用,保障政府合同审查质量。区政府成立86名法律专家、学者及社会执业律师组成的“法律专家库”,对于标的额大、重大复杂或专业性强的政府合同,由区司法局组织与区政府签订外聘法律顾问合同的法律专家、专业律师进行会审或专家论证,严格依法规范合同条款,确保政府合同规范、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