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与法律网讯(通讯员 孙文学)近日,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镇党委副书记、社区矫正委员会主任毕彦杰主持会议,市司法局副局长邱志勇到会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及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据悉,这是德州市首个召开的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会议。
会上,宣读了镇党委《关于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审议通过了《张庄镇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及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听取了司法所负责同志关于全镇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汇报,市司法局副局长邱志勇就《社区矫正法》的核心要义和主要亮点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指出,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镇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目标,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全面落实社区矫正管理制度,严格社区矫正对象监管,致力于向社会输出合格公民,社区矫正对象无一脱管、漏管,无一违法犯罪,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和法治效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平安张庄”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做好社区矫正工作,不仅有利于落实党的改造罪犯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是镇党委、政府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表现,是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性的有力体现,是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具体举措,对于促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合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全面提升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意义重大;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会议要求,要精准把握《社区矫正法》的核心要义,推进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要突出依法矫正,充分理解掌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基本原则、核心内容和具体规定,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法律规定,依法开展社区矫正,确保《社区矫正法》的宗旨和精神落到实处。同时,加大《社区矫正法》宣传力度,扩大《社区矫正法》及社区矫正工作社会知晓率,为依法开展矫正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环境。要突出质量矫正,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依法管理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相统一的原则,严格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职责,统筹开展好心理辅导、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不脱管、不漏管、不失控、不重新犯罪,促进他们顺利适应社会、重新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要突出创新矫正,在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协同参与与依法履责等方面,大胆吸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实践更好的矫正模式,体现张庄特色,打造张庄经验。
会议要求,要强化责任落实,凝聚社区矫正工作合力。社区矫正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定位,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统筹协调、密切协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联动、同频共振、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各项工作落实,推动全镇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社区矫正工作干在前、走在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张庄、法治张庄建设贡献力量。 |